“天佑人才计划”选聘条件

发布者:蒋寅泉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

 

“天佑人才计划”选拔指标综合各类人才培育计划的选拔条件,结合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现状,助力“双一流”建设,围绕申报人员的学术贡献、教学能力、创新与发展潜力、团队精神与组织能力、工作思路与科研目标五个维度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学术贡献。

为鼓励高层次人才申报“天佑人才计划”,对“天佑杰出人才”、“天佑优秀人才”、“天佑新星”分别设立直聘条件。

对符合直聘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受年龄、职称和其它业绩条件的限制,无须评审,直接聘任为相应的“天佑人才”称号。

一、直聘条件(近五年内业绩,不含人才称号)

(一)天佑杰出人才

1.国家级奖获得者。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社科基金项目1并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主持)。

3.二类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4.下列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任一)

1)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科高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300万以上一级子课题、单个经费150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以及学校认定的相当本层次科研项目。

5.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主刊等高端期刊发表论文者。

6.其它经学校认定的相当本层次业绩获得者。

(二)天佑优秀人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一、二等奖获得者(主持)。

2.三类人才称号获得者。

3.ESI热点论文或ESI高被引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

4.SCI一区、SSCI 二区、《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杂志、《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4篇。

5.科技成果转让金额500万。

6.其它经学校认定的相当本层次业绩获得者。

(三)天佑新星

1.主持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1项,并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主持)。

2.四类人才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4.SCI一区、SSCI二区、《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杂志、《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2篇。

5.科技成果转让金额300万。

6.其它经学校认定的相当本层次业绩获得者。

二、申报条件

未达到直聘条件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一)天佑杰出人才

1.原则上应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2.达到天佑优秀人才直聘条件之一。

(二)天佑优秀人才

1.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

2.达到天佑新星直聘条件之一。

(三)天佑新星

1.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

三、业绩评审

    “天佑人才”由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一)评审指标体系

评审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学术贡献

天佑杰出、优秀人才

70%

对申报人近5年科研工作及其科学价值或社会经济意义的总体评价。

天佑新星

60%

创新

与发展潜力

天佑杰出、优秀人才

10%

申报人在科学研究上的创新与发展潜力。

天佑新星

25%

团队精神

与组织能力

天佑杰出、优秀人才

10%

申报人是否具备承担重大项目、带领团队进行攻关的能力。

天佑新星

5%

工作思路

与科研目标

10%

申报人下一步的研究思路是否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

(二)相关说明

1.评审指标分为4项,总体评价满分100分。

2.权重是指该项指标所评分数占总体评价分数的比例。

3.总体评价分数的计算方法:

 


4.总体评价分数为0-59分的,等次为不同意推荐;总体评价分数为60-79分的,等次为同意推荐;总体评价分数为80-100分的,等次为优先推荐

5.按照总体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