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蒋寅泉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次数:

 

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关系着学校发展的未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未来,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及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华东交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华东交通大学“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注重思想引领,加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思政教育引领。落实全国、全省、全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价值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引导青年教师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主动承担学院、学校公共事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2年本科生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2.完善教工党支部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科研团队和教研室等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每年面向青年教师党员开展的党员集中教育不少于24学时。

3.抓实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指标,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不散布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信息,恪守学术诚信,健全预防与惩处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阵地,树立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引导青年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注重培训催化,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4.做好青年教师在职培训规划。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每5年一周期的培训规划。依托重点合作高校建立1-2个校外教师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创新教学技能培训模式,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学术养成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

5.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全面落实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实施督导专家听课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中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

6.创建名师教学工作坊。邀请省内外名师担纲主讲,引进先进教学理念,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炼先进教学成果。通过公开教学、教师沙龙、教学论坛、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为青年教师搭建教学交流学习平台,帮助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

7.打造教学比赛品牌赛事。开展“天佑教学新星”评选活动,创建教学品牌赛事,以赛促教、赛教融合,搭建青年教师交流沟通和能力提升的平台。积极组织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各类教学基本功竞赛,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帮助青年教师追求教学卓越。

三、强化定向指导,提升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

8.大力推进博士化工程。续加大博士引进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定》,鼓励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攻读博士学位,确保2020年博士化率达到60%

9. 保障“PI制”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比例。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重要学术活动、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中积极吸纳青年教师参与,凡新设教学、科研和学科团队中均需保障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形成“团队带头人+骨干+青年教师”的人才队伍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团队育人的作用,指导青年教师制定教科研规划、确定研究方向、申报科研课题,增强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意识,激发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潜能。

10.强化专家定向指导。帮助青年教师选定同类学科方向专家,对各类研究项目特别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实行针对性指导,对于国家级项目申报邀请校外专家点评把脉,有条件的实施一对一全程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改进科研方法、开拓科研思路。

 

四、鼓励社会实践,提升青年教师创新实践能力

11.建立健全实践机制。统筹安排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实现校内与校外、企业与政府(事业)单位、学校统一派出与自主联系的有机协调,充分保证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及费用开支,与重点企业共建若干实践基地,为青年教师的实践锻炼创造更多机会。

12.加大选派力度。每年选派至少30名青年教师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增加校内挂职岗位,提高校内挂职待遇,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到学校职能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学校管理,增进校情了解,提升管理能力。

13.尊重保护转化成果。鼓励青年教师在实践锻炼中参与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按相关认定把青年教师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纳入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的认可业绩范围,保障青年教师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收益。

五、实施研修计划,提升青年教师国际化水平

14.丰富访学留学形式。充分利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现有访学、留学项目,加大地方合作项目的争取力度,大力支持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4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获取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探索实施校派访学项目,积极拓展教师境外访学渠道,力争建成1-2个相对稳定的海外培训基地,丰富青年教师短期海外进修的形式。

15.建立访学指导督查制度。借助引进的海归人才和有海外研修经历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联系境外研修项目,督查访学研修成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撰写发表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的能力,让更多青年教师的专业认知与国际国内一流接轨,掌握国际国内前沿学术动态,拓宽教育、科研视野。

16.加大资助力度。每年资助2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境外研修。支持青年教师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促进青年教师追踪国际学界学术动态。加大双语授课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开设双语课程,打造全英文精品课程。

六、加大引育力度,重点扶持造就一批杰出青年人才

17.加大塔尖学科青年人才培育。围绕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的办学定位,在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江西省“一流学科”上,加大青年优秀人才的储备和引进力度。

18.发挥“四青”项目的育人作用。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青千”)、“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万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青年长江)、“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优青)、省“双千计划”青年项目和省“杰青”等青年人才项目,着力引进、培育优秀青年杰出人才。

19.完善实施“天佑新星”计划。依托重点学科、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切实做好“天佑新星”、“天佑教学新星”等青年才俊的选拔培育工作,制定具体的培育方案,使其成长有规划指导,有评估跟踪,见明显成效。

七、深化制度改革,优化青年教师发展的平台和环境

20.深化评聘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专任教师、辅系列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发展需要,兼顾三支队伍之间的协调发展。突出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导向,制定符合青年教师实际情况的评聘机制。对于35周岁以下或博士毕业5年内(年龄不超过38周岁)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可放宽其在职称、岗位评聘方面的任职资历等限制条件,为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创造破格晋升、破格聘用的机会,纳入学科领军人才培养体系,搭建事业平台,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21.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施行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绩和收入挂钩的分配激励制度。继续实施“校聘教授、副教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重贡献、重业绩,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2.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学校和学院单列“教师发展经费”,专款专用,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对成就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给予专项发展经费资助,鼓励青年教师充分利用专长干事创业。

23.合理实施青年教师首聘期考核。在注重效率及规范的同时,合理推行差异化、有弹性的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建设、额定教学工作量安排及现有教师队伍情况,结合青年教师自身特长及发展,设立本学院青年教师首聘3年内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冲抵比例,并报教务处及人事备案,原则上青年教师入职前3年,每年新开设课程不超过1门。

八、加大人文关怀,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

24.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学校青年教师联谊会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形成关爱青年教师成长的氛围,统筹各方资源,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帮助青年教师改善住房条件、协调子女入学、提供图书文献检索、财务报销指导等服务,让青年教师安居乐业,潜心教学和科研。

25.关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建立健全青年教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与帮扶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工会联谊活动,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思想交流。

26.构建支持青年教师成长的合力。在学校领导下,形成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学校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同,学院具体实施,广大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聚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开展青年教师满意度调查。加强学院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主导作用,学院党政联席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落实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