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者:蒋寅泉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以学校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分配激励及分类考核等体制机制改革,激励广大教师担当作为,推动新时代学校发展提质增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目标任务

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教师队伍思想引领、能力提升、服务保障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突出实效、深化改革,助推学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实行灵活的教师薪酬和服务保障制度,不断增强教师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师资总量平稳增长,质量水平大幅提升,高层次人才明显增加,青年学术和教学带头人、学术和教学骨干不断涌现,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富有创新精神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三、主要举措

(一)注重教师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思政教育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全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教师的价值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注重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大思政素质考察力度。重视新进教师入职教育,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师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教师“四有好老师”的事业理想。

2.完善教工党支部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科研团队和教研室等建立党组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每年面向青年教师党员集中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抓实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若干规定》,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指标,健全预防与惩处机制,对师德越线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阵地,树立师德、教书育人典型,讲好教师先进事迹。

(二)树立教书育人基本意识

1.坚持正确育人导向。突显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是教师第一使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是核心要求的主旨。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工作经历。引导教师主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鼓励教师结合课程特点融入思政教育内容,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意识和能力,遴选一批课程思政改革模范,以评促教。发挥教师在课程建设、学术研究的权威引领作用,加强对学生的专业阅读指导,每学期向学生推荐3-5种阅读书(包含专业书籍),以读促教。

2.引导教师投入教学。严格落实上级教育管理部门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教授原则上平均每学期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发挥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抓住青年教师职业理念形成的关键期,定期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以赛促教。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确定奖励的必要条件,引导教师加大对本科教学的投入和关注。不断改进

课程的教学内容,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探索项目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教学摸式。

3.推进科教深度融合。引导教师将最前沿的科学技术知识、科技创新成果、科研经验和科研方法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崇尚科学、坚持真理、勤于思索、勇于创新的品格,把科学研究与教书育人相融合。广大教师应充分利用现有科研平台和智库,在“一带一路”及高铁“走出去”等国家战略中充分发挥我校特色、优势,把科学研究与服务地方经济和国家重大战略相融合。

(三)健全教师职业成长体系

1.做好教师在职培训。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每5年一周期的培训规划。依托合作高校建立1-2个校外教师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创新教学技能培训模式,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学术养成、现代教育技术融入教学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3年内须接受1次以上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培训。

2.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全面落实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实施督导专家听课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中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学院须为讲师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配备导师,并于每年3月、9月分别向人事处和教务处报备青年教师及导师结对情况。指导期内导师应主要对青年教师的教学予以全面指导,时间不少于1年。

3.丰富教师访学实践形式。充分利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现有访学、留学项目,积极探索实施校派访学项目,拓展教师境外访学渠道,力争建成1-2个相对稳定的海外培训基地,每年资助20名左右教师到境内外研修。统筹安排教师实践锻炼,实现校内与校外、企业与政府(事业)单位、学校统一派出与自主联系的有机协调,与重点企业共建若干实践基地,每年选派至少30名教师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重点支持待评估专业的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充分保证教师访学及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及费用开支。

4.推进人才培育计划。以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入实施天佑优秀教师”“天佑人才计划,全力铸就人才宝塔塔尖塔身,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对标长江学者”“万人计划”“国家杰青等层次学科领军人才,明确培育对象;探索实施只设岗位目标、不设具体考核任务的“塔尖学科青年人才储备计划”,通过提高待遇、淡化短期硬性考核条件,激发部分高水平青年人才对标前沿、潜心钻研。在教学、科研团队中推行团队带头人+骨干+中青年教师的人才队伍组织模式,发挥团队育人作用。

(四)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1.创新进人用人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层次。针对学校的学科宝塔计划,建立人才蓄水池,给予青年人才宽松的教学、科研环境。对部分新进博士、硕士,探索采取非高即走非升即走考核模式引进,形成产出高水平成果或职称评聘晋升的激励导向。进一步落实年薪制,与天佑人才计划接轨,推进引进人才与培育人才同业绩同酬,兼顾校内外平衡,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释放教学科研潜能,产出高水平成果。

2.树立奖勤罚懒薪资导向。构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导向,优化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占比,坚持薪酬待遇向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和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提高课酬,加大教学奖励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形成鼓励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并行的激励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革新职称评聘分类管理。完善职称评聘标准,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成效为评价导向的考量体系,畅通直聘资格和校聘通道。努力探索不同学科门类职称评聘的平衡协调问题,在校内专职研究机构实施研究系列职称评聘。突出二级学院办学的主体地位,督促引导学院建立符合院情的职称评审办法。对现行的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教师职称分类评聘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岗位聘用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打破聘任终身制,强化能上能下机制。

(五)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1.建立人才联系和支持制度。实施校院两级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人才制度,保障人才遇事随时找上门;落实并完善教师支持和服务制度,设立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在申报重大课题、奖项和人才奖励、称号等方面设立奖励支持,将教师个人行为上升为学科、学院、学校目标,充分发挥组织和集体力量。

2.优化教师工作和成长环境。统筹现有资源,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创造便利条件。以管理质量提升为统领,促进职能部门工作方式由管理服务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教师服务的意识。倡导建立保姆式”“一站式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智慧交大”网络信息平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设立教师办事服务网络平台。

3.健全教师关怀和帮扶机制。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关心教师生活,在住房条件改善、子女入学、配偶工作安置等方面持续投入资源,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为教师安居乐业、潜心教学科研创造有利条件。

四、落实措施

1.举措落实有队伍。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学校统筹、各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负责部门应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各学院认真梳理师资队伍基本情况,结合学科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教师思政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教师队伍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的落实,职称及薪酬制度的深化改革等系统工程。

2.经费投入有保障。进一步加大人才经费投入,将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作为学校年度资金预算重点。深入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保障现有人才基金”“师资经费”“年薪制薪酬等项目的经费预算额度,规范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的使用,保证用于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经费的足额兑现,且专款专用。每年6月学院须将上一年度用于教师培养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备人事处审核,学校以此作为各学院下一年度“师资经费”的划拨依据。

3.督查考核有制度。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签署为抓手,持续实施年度学院人才工作述职、年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考核等制度,强化考核督查结果的运用,将结果列为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参考,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